(2017年5月10日荣成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
第2次会议通过)
荣成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根据荣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海波的提请,决定免去:
钱东杰、周海涵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马爱平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荆书金、刘怀祥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