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专题>荣成市预决算公开平台(政府平台)>2017年>部门预算

荣成市科学技术局2017年度预算公开

时间:2017年02月24日 00:00 来源:荣成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2017年荣成市科学技术局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表一、2017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二、2017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三、2017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四、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五、2017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六、2017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七、2017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表八、2017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荣成市科技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威海市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科技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政策、规定。

    2、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体系总体规划。

    3、研究提出科技发展的优先领域;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科学技术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4、合理配置科技经费;负责“科技三项经费”等有关科技专项费用的预、决算。

    5、研究制定加快科学技术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组织高新技术发展、科技攻关计划、科技创新工程、社会发展及软科学研究方面科技计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工作。

    6、归口管理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和科技信息市场;协调组织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工作;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有关技术合同规定的实施和监督检查。

    7、编制实施科技中试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基地的计划;负责新建和调整科研机构的审核工作;负责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及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认定、审批和管理工作。

    8、归口管理全市的科技外事工作,组织开展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协调有关部门组织技术出口和重大技术引进、消化、创新工作。

    9、组织制定全市科学技术普及及工作规划和相关政策,综合协调全市科普工作;知道科技咨询、招标、评估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工作;负责科技宣传、科技信息、科技统计工作。

    10、协同有关部门研究有关科技人员的政策;负责全市科技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11、协调市政府各部门和各镇(区)的科技管理工作。

    12、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荣成市科学技术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4个,包括:

  1、局机关预算(一级预算单位 主管部门)

  2、局属事业单位预算(二级预算单位)。

     荣成市知识产权局

     荣成市综合技术转化中心

     荣成市地震局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和

  重要事项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收入总计49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95万元), 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7.1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1万元,其中:人员工资增加12.3万元,社会保障缴费减少3万元,住房公积金减少2.4万元,其他人员经费减少1.3万元,综合定额部分减少0.7万元,车辆燃修保险费减少5.9万元;专项业务费支出增加8.2万元,其中:地震工作经费增加2.2万元,科技镇长团活动经费减少5万元,科技镇长团成员任职资金及综合技术转化中心工作经费增加11万元;政府采购预算减少0.1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495万元。

  2017年支出总计49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495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7.1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1万元,其中:人员工资增加12.3万元,社会保障缴费减少3万元,住房公积金减少2.4万元,其他人员经费减少1.3万元,综合定额部分减少0.7万元,车辆燃修保险费减少5.9万元;专项业务费支出增加8.2万元,其中:地震工作经费增加2.2万元,科技镇长团活动经费减少5万元,科技镇长团成员任职资金及综合技术转化中心工作经费增加11万元;政府采购预算减少0.1万元。包括:科学技术支出42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6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2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495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7.1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1万元,其中:人员工资增加12.3万元,社会保障缴费减少3万元,住房公积金减少2.4万元,其他人员经费减少1.3万元,综合定额部分减少0.7万元,车辆燃修保险费减少5.9万元;专项业务费支出增加8.2万元,其中:地震工作经费增加2.2万元,科技镇长团活动经费减少5万元,科技镇长团成员任职资金及综合技术转化中心工作经费增加11万元;政府采购预算减少0.1万元。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 495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495万元。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计495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7.1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1万元,其中:人员工资增加12.3万元,社会保障缴费减少3万元,住房公积金减少2.4万元,其他人员经费减少1.3万元,综合定额部分减少0.7万元,车辆燃修保险费减少5.9万元;专项业务费支出增加8.2万元,其中:地震工作经费增加2.2万元,科技镇长团活动经费减少5万元,科技镇长团成员任职资金及综合技术转化中心工作经费增加11万元;政府采购预算减少0.1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219.6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4.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主要用于人员工资、行政运行。

  2、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应用技术与研究(项)支出141.20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8.2万元,主要原因是地震工作经费增加2.2万元,科技镇长团活动经费减少5万元,科技镇长团成员任职资金及综合技术转化中心工作经费增加11万元。主要用于各类专项业务产生的办公费、水费、会议费、差旅费等费用的结算。

  3、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支出65万元,与2016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专利的申请费、授权办证费、发明专利的实审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34.6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2.3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制度改革。主要用于社会保障费用缴纳。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11.8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0.7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制度改革,主要用于医疗保障支出缴费。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21.2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2.4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制度改革,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缴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5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7.1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1万元,其中:人员工资增加12.3万元,社会保障缴费减少3万元,住房公积金减少2.4万元,其他人员经费减少1.3万元,综合定额部分减少0.7万元,车辆燃修保险费减少5.9万元;专项业务费支出增加8.2万元,其中:地震工作经费增加2.2万元,科技镇长团活动经费减少5万元,科技镇长团成员任职资金及综合技术转化中心工作经费增加11万元;政府采购预算减少0.1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219.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行政运行,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4.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2、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应用技术与研究(项)支出141.20万元,主要用于各类专项业务产生的办公费、水费、会议费、差旅费等费用的结算,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8.2万元,主要原因是地震工作经费增加2.2万元,科技镇长团活动经费减少5万元,科技镇长团成员任职资金及综合技术转化中心工作经费增加11万元。

  3、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支出65万元,主要用于专利的申请费、授权办证费、发明专利的实审费。与2016年预算数持平。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34.6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费用缴纳,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2.3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制度改革。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11.8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支出缴费,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0.7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制度改革。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21.2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2.4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缴费。主要原因是工资制度改革。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287.20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人员经费277.60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5.6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制度改革,人员工资及其他人员经费增加11万元,各类社会保障缴费减少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9.6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6.6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公车改革,车辆运行费用大幅减少。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或减少)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或减少)0万元。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汇总2017年度荣成市科学技术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416.8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金额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金额1.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预算申报期,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17年部门重点项目院所行暨高校院所专家行,项目期限为一年,项目资金总额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1万元,项目概况:为了进一步促进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的合作,使高校院所能及时了解企业的技术需求,掌握科研一线的成果动向,从中筛选有可能达成合作的院校、科研成果,我局每年针对性地批次邀请相关高校院所专家定期来荣指导考察,项目绩效目标:我市企业“科企联姻、校地联合”的产学研路子逐步走上正规,已与国内多家院所如中科院黄海所、水科院东海所、江南大学等高校院所建立了长期固定的合作关系。高校院所为企业提供同行业最前沿的技术支撑,有效破解了区域自主创新智力瓶颈,企业又为科研院校的成果找到了“婆家”,共同走出了一条合作共赢之路。科技镇长团成员任职资金及综合技术转化工作经费,项目期限为一年,项目资金总额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83万元,项目概况:主要用于第四批科长镇长团任职人员任职资金的发放及综合技术转化中心日常工作开展经费,项目绩效目标:为进一步深化校地合作,服务区域发展,强化项目对接发挥积极作用。争取年内实施产学研项目15项,达成合作意向14项。专利资助资金,项目期限为一年,项目资金总额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65万元,项目概况:用于专利的申请费、授权办证费、发明专利的实审费。项目绩效目标:专利申请达到1500件以上,专利授权达到600件以上。

  (五)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2017年荣成市科学技术局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万元(含局机关及3个所属预算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8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6年减少8.2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公车改革,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大幅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与2016年持平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活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7.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与2016年持平0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公车改革,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7.4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公车改革,无公务用车,只余机关人员车改补贴0.8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0.8万元,主要原因是缩减公务接待开支。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省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财政部统一规定和要求,省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第二部分:2017年荣成市部门预算公开表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返回顶部
上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