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8日荣成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29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的有关规定,荣成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荣成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决定:
赵欣为荣成市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2017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