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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成市公安局交警大队2015年决算公开

时间:2016年09月29日 10:04 来源:荣成市公安局 浏览次数:
目  录
 
 
第一部分 荣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荣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主要职能
(一)依法实施车辆登记和驾驶人考核、发证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交通事故,按规定公开各类道路交通管理信息,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相关服务工作。
 
(二)负责城市道路交通信号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三)对公路营运载客汽车、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品运输车和校车等涉及公共安全、容易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机动车驾驶人,及发生人身伤亡交通事故负有同等以上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机动车驾驶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荣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
荣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第二部分
2015年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收入总计313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136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3136。
 2015年支出总计313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136万元),包括: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3136万。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3136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3136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计3136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支出)支出313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道路交通管理。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3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61万元,主要原因是协警数量增加。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支出218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商品服务支出等, 比年初预算数增加62万元,主要原因是协警人员增加。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治安管理(项)2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商品服务支出等,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9万元,主要原因是协警人员增加。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项)541万元,主要用于交通设施建设,比年初预算数减少了409万元,主要原因是大部分项目已完工。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37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等,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79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2186.8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人员经费212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6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荣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汇总2015年度荣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86.8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金额8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金额2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金额47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金额19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46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98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注:各部门应根据部门决算填报说明附表中“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中数据填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2015年荣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为31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13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24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购置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增加126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车辆更新需要。公务接待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接待减少。
2、“三公”经费支出相关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015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荣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共计0个出国(境)团组, 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24.8万元。2015年    等单位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7辆,主要是事故勘察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8.2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修费。2015年交警大队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6 辆。
2015年公务接待全部为国内公务接待 ,共计接待0批次,0人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省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财政部统一规定和要求,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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