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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成市金融工作办公室2015年度决算公开

时间:2016年09月19日 00:00 来源:荣成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荣成市金融工作办公室2015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荣成金融工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荣成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金融证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省、市政府关于金融上市方面的工作部署;会同人民银行和金融监管部门研究拟定促进全市金融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汇总分析全市金融业的统计数据和运行情况;配合协助金融监管部门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

(三)负责国家驻我市金融监管机构和国有、股份制及外资银行、证券、期货、保险、信托、金融租赁、典当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公司、担保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及行业自律组织的协调服务,协调解决金融业发展中应由地方解决的矛盾和问题。

(四)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资本市场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省、市政府关于公司上市工作部署;研究拟定全市公司上市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五)协调指导股份有限公司的改制、股本变更,指导其规范运作,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参与策划、指导、规范企业资产整体上市及融资工作。

(六)负责指导全市上市后备资源培育工作,协调解决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七)协助省证券监管部门做好对我市上市公司的日常监管;跟踪监测全市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和运行情况,汇总分析相关统计资料;指导协调上市公司配股、增发等再融资工作;指导、规范上市公司并购、资产重组、股权交易等行为;负责制订企业上市有关扶持政策,并组织落实;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及时解决上市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促进全市上市公司发展的政策性建议。

(八)负责指导拟上市企业上市方案论证,负责协调境内外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监管部门与全市拟上市企业间的业务协调沟通及组织进行上市知识培训。

(九)负责指导全市原上柜公司过期红利发放、信息披露、年度分红工作;负责指导企业按照国家和有关部门规定,做好我市原上柜公司柜台交易关闭后的遗留问题处理工作。

(十)履行全市经济体制改革、企业改制职能,负责各级政府出台的经济体制改革政策方针的贯彻落实。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荣成市金融工作办公室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局机关决算。

 

 

 

 

 

第二部分

 

 

 

2015年部门决算表

 

 荣成市金融工作办公室2015年度决算公开 

第三部分

 

 

 

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和

重要事项说明

 

 

 

 

 

 

 

 

 

 

 

 

 

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收入总计693.85万元(其中本年收693.85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693.8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2015年支出总计693.8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693.8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99.8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50万元,金融支出54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693.85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693.8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计693.85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9.8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其他人员经费、综合定额部分、车辆维修保险费。

2、科学技术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威海家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挂牌奖励。

3、金融支出544万元,主要用于2014年度金融上市奖、挂牌补助资金、专项工作经费、金融监管经费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3.8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594.35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的增加、科学技术支出增加及金融支出增加。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支出99.8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其他人员经费、综合定额部分、车辆维修保险费, 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4.3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5年5月我办调入人员1名,2015年8月我办新录用人员1名,基本支出增加14.05万元;购买办公椅8把,其他资本性支出增加0.3万元。

2、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50万元,主要用于威海家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挂牌奖励,比年初预算数增加50万元,主要原因是威海家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青岛蓝海股权交易中心成功挂牌,拨付企业挂牌奖励资金50万元。

3、金融支出(类)金融发展支出(款)其他金融发展支出(项)544万元,主要用于2014年度金融上市奖、挂牌补助资金、专项工作经费、金融监管经费补助,比年初预算增加530万元,主要原因是企业上市挂牌数量增加,拨付企业的上市挂牌奖励资金增加420万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力度加大,大量印制宣传材料,原预算经费不足,故追加专项工作经费10万元;拨付威海银监部门金融监管经费补助资金10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99.85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人员经费91.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8.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不属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金额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金额1.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金额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金额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2015年荣成市金融工作办公室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为5.96万元(含局机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96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0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5年公务接待费用未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与2015年基本持平)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增加0.16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下企业调研和非法集资排查工作力度加大,车辆的燃油费用增加。公务接待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没有公务接待。

2、“三公”经费支出相关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015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荣成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共计0个出国(境)团组,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96万元。主要用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5年荣成市金融工作办公室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015年公务接待支出为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省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财政部统一规定和要求,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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