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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山东省荣成市委员会办公室部门预算公开

时间:2016年03月25日 08:29 来源:荣成市政府 浏览次数:

2016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山东省荣成市委员会办公室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荣成市政协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荣成市政协主要职能

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这三项主要职能是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在中国政治体制中参与国是、发挥作用的重要内容和基本形式,体现了人民政协的性质和特点,是人民政协区别于其他政治组织的重要标志。

(一)政治协商是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和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

(二)民主监督是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

(三)参政议政是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向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荣成市政协辖6个部门:办公室、学习提案法制委、经济科技委、文教卫生文史委、对外联谊联络委、委员活动室。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

和重要事项说明

一、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预算为55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58.6万元。

2016年支出预算为558.6万元,按功能分类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558.6万元。

(二)收支情况明细

2016年当年收入预算为55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558.6万元。

2016年当年支出预算为558.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58.6万元,主要用于反映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日常公用经费和各类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6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58.6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333.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社会保障、日常公用支出、政府采购等。

2、项目支出224.7万元,主要用于专项业务费。

(四)支出预算情况明细

2016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预算55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3.9万元,项目支出224.7万元,采购支出6.9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共 23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共62.2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共2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共6.9万元,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购建、物资储备、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拆迁补偿、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6.9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6.9    万元。

采购项目明细:打印复印扫描一体机一台、摄像机一台、照相机一台、录音笔一支、扫描仪一台、彩色打印机一台、速录笔一支。

(二)“三公”经费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共83.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3.2万元,公务接待费30.2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5年增加5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增加37万元、增加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5年在机关行管局列支,2016年在政协列支。公务接待费增加19万元。原因上级政协、外地政协来荣考察团组增加、招商工作需要。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安排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

二、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有关规定,依据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向公民、法人提供特定服务的过程中,按照成本补偿原则和非盈利原则向特定服务对象收取的费用。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单位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包括:教育收费、社会公益机构接受的公益捐赠收入,以及幼儿园接受的捐赠收入等。

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十三、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按照《山东省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实施办法》和《山东省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实施办法》开支的公务出国(境)的培训费、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和其他费用。

十四、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十五、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照《荣成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和《荣成市党政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协2016年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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