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荣成市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表01、收支预算总表
表02、收入预算表
表03、支出预算表
表0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05、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06、支出预算总表(经济分类)
表06-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表(经济分类)
表06-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表(经济分类)
表06-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表(经济分类)
表06-4、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表(经济分类)
表07、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明细表
表08、“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荣成市环境保护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威海市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各类环境保护标准、技术规范;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按规定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点海域污染防治规划。
(二)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各镇、区、街道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受市政府委托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市重点区域、流域、海域污染防治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海洋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开展全市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
(三)承担落实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按规定负责污染物排放许可;督查、督办、核查各镇区污染物减排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四)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各级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管理全市排污费的征收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的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五)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按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监督开发建设区域管理机构开展区域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对涉及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提出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
(六)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负责对全市水体、大气、土壤、噪声、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
(七)拟订生态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工作;向市政府提出建设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申报、审批建议,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区;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八)负责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拟订辐射环境管理规范性文件草案;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负责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
(九)组织管理环境监测工作;监督环境监测制度的执行,指导环境保护监测站的计量认证和质量保证工作;组织全市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市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建立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市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十)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资质许可制度;负责对清洁生产实施监督。
(十一)组织协调全市环境保护国际条约履约活动,统一对外联系;管理全市环保系统对外经济合作,协调与履约有关的利用外资项目;受市政府和威海市环境保护局委托,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
(十二)组织、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
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荣成市环境保护局本年度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局机关预算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
和重要事项说明
一、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预算为 86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868.1万元。
2016年支出预算为 868.1万元,按功能分类科目:节能环保支出(类)868.1万元。
(二)收支情况明细
2016年当年收入预算为 86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 323.1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525万元,罚没款收入20万元。
2016年当年支出预算为868.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节能环保支出(类)868.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及环境执法监察。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6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68.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776.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公益性岗位工资、遗属补助、部门综合定额、车辆燃修保险费及政府采购。
2、项目支出91.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楼修缮费、专用仪器维修及执法车燃油费、宣传制作费及机动车环保检验标志制作费。
(四)支出预算情况明细
2016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预算 86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9.8万元,项目支出91.5万元,采购支出6.8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共6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共118.9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共13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共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6.8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6.8 万元。
采购项目明细:台式计算机10台,桌子5张,椅子5把,床10张,档案柜10个。
(二)“三公”经费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共4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8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5年减少6.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6.3 万元、公务接待费与2015年基本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为贯彻落实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控制公车运行费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安排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
二、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有关规定,依据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向公民、法人提供特定服务的过程中,按照成本补偿原则和非盈利原则向特定服务对象收取的费用。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单位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包括:教育收费、社会公益机构接受的公益捐赠收入,以及幼儿园接受的捐赠收入等。
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十三、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按照《山东省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实施办法》和《山东省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实施办法》开支的公务出国(境)的培训费、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和其他费用。
十四、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十五、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照《荣成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和《荣成市党政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