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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成市公安局2016年预算公开

时间:2016年03月18日 13:05 来源:荣成市公安局 浏览次数: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一部分

概况

 

 

 

  一、荣成市公安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市公安工作的计划安排和有关制度规章,并组织实施。

  (二)坚持严打方针,组织案件的侦破工作;负责侦破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重点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团伙犯罪和盗窃、抢劫等多发性侵财案件,及时查破其他各种刑事犯罪案件。

  (三)强化治安管理,建立健全全方位多层次的治安防范体系,充分发挥110报警服务台和创建安全文明小区、安全村镇活动的作用,不断完善城市巡警体制,严密社会面控制,防止案件发生。切实加强对重点人口、暂住流动人口、公共娱乐场所、出租房屋的管理,加强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管理,加强对特种行业的管理,搞好安全监督检查,提高防范控制能力,减少违法犯罪。加强对要害单位、重点部位、重点设施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监督企事业单位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防范措施,开展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治安隐患。积极开展“打非”“扫黄”斗争,扫除卖淫嫖娼、聚众赌博等社会丑恶现象,净化社会环境。

  (四)加强经济犯罪侦察工作,严厉打击各种经济犯罪活动。重点打击职务侵占犯罪、诈骗犯罪、破坏金融秩序犯罪、走私犯罪和危害税收征管犯罪等,以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五)组织实施对公共信息网络和国际互联网的安全监察工作和对计算机犯罪的查处工作;

  (六)进行户籍管理,负责对居民身份证、公民身份号码、公民出生证和暂住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负责人口统计工作;对证件实施管理工作。

  (七)组织实施出入境管理工作和来我市的外国人及华侨、港澳台同胞来荣成定居、旅行的治安管理工作。

  (八)组织实施全市公安机关装备、被装和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

  (九)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确保交通安全畅通;管理机动车辆及驾驶员;作好公民道路交通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减少交通违章和交通事故,依法处理交通事故,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十)组织实施消防工作,组织指挥各种火灾的扑救和其它严重灾害事故的抢险救灾,实行消防监督。

  (十一)加强边防管理,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开展以“反偷渡、反走私”为主要内容的渔船民宣传教育,增强敌社情观念和法制观念,及时打击偷渡、走私、海上盗窃等违法犯罪活动,确保沿海地区治安秩序稳定。

  (十二)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保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三)制定全市公安队伍建设和教育训练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公安宣传和公安系统的表彰奖励活动。

  (十四)根据《警务督察条例》,对全市公安机关的警务活动进行督察活动。

  (十五)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十六)领导和管理列入公安机关序列的公安机构的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工作。

  (十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十八)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局机关预算、看守所、拘留所预算。

  纳入公安局(局)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主管部门:荣成市公安局


2

二级预算单位



荣成市看守所



荣成市拘留所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一、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预算为1555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558.3万元。

  2016年支出预算为15558.3万元,按功能分类科目:公共安全支出15558.3万元。

  (二)收支情况明细

  2016年当年收入预算为1555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15558.3万元。

  2016年当年支出预算为15558.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公共安全支出15558.3万元,主要用于维持社会治安,打击犯罪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6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5558.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9719.4万元,主要用于公安人员工资,各种办案业务费,日常运行等费用。

  2、项目支出5838.9万元,主要用于“智慧荣成”建设、基层派出所建设、尸体解剖检验室建设、社会治理信息化平台运营费、购置执法执勤用车等。

  (四)支出预算情况明细

  2016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预算1555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19.4万元,项目支出382.7万元,采购支出1万元,市级专项支出5455.2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共697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共1527.5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共224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共4817.2万元,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购建、物资储备、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拆迁补偿、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1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1万元。

  采购项目明细:空调3台。

  (二)“三公”经费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共293.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73.7万元,公务接待费 20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5年增18.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为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增加18.8万元、公务接待费与2015年基本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新购置6台执法执勤用车共68.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约5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安排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

  二、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有关规定,依据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向公民、法人提供特定服务的过程中,按照成本补偿原则和非盈利原则向特定服务对象收取的费用。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单位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包括:教育收费、社会公益机构接受的公益捐赠收入,以及幼儿园接受的捐赠收入等。

  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十三、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按照《山东省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实施办法》和《山东省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实施办法》开支的公务出国(境)的培训费、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和其他费用。

  十四、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十五、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照《荣成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和《荣成市党政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荣成市公安局2016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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