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荣成市供销社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荣成市供销社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表01、收支预算总表
表02、收入预算表
表03、支出预算表
表0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05、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06、支出预算总表(经济分类)
表06-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表(经济分类)
表06-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表(经济分类)
表06-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表(经济分类)
表06-4、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表(经济分类)
表07、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明细表
表08、“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荣成市供销社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有关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
(二)负责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规划的制定实施,及组织调度、管理服务、考核验收等工作;负责研究制定全市供销社的改革发展规划和企业管理规划,指导全市供销社的深化改革和经济发展;负责市供销实业有限公司的资本运营、企业管理等工作。
(三)负责基层供销社和所属企业干部职工的人事调配、干部任免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供销系统固定资产的宏观运作和管理。
(四)负责全系统财务、审计、统计工作;为所属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维护全市供销社的合法权益。
(五)负责全市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按照政府授权和有关规定,负责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废旧物资、烟花鞭炮等其他生活资料的采购供应和经营管理。
(六)负责全市供销社的对外交流、招商引资和出口创汇工作。
(七)负责管理所属企业党的建设、纪检监察、政务、工会、青年、妇女等群团组织工作,抓好计划生育和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及稳定工作;负责全系统精神文明建设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供销社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荣成市供销社设6个职能科室,分别为:办公室、业务科、政工科劳资科、财务统计科、审计科、综合管理科。
第二部分
2016年荣成市供销社部门预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
和重要事项说明
一、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预算为30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302.4万元。
2016年支出预算为302.4万元,按功能分类科目: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302.4万元。
(二)收支情况明细
2016年当年收入预算为30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302.4万元。
2016年当年支出预算为302.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302.4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262.9万元;项目支出39.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6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02.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61.5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11.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5万元。
2、项目支出39.5万元,主要用于食堂改造19.4万元、破产企业社保费抚恤金15.6万元、领访接访费用4.5万元。
3、其他支出1.4万元。
(五)支出预算情况明细
2016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预算30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1.5万元,项目支出39.5万元,采购支出1.4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共21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3.5万元、津贴补贴123.8万元、社会保险缴费43.8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共36.1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15.6万元、住房公积金20.5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共5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3万元、水费0.6万元、电费2万元、邮电费2万元、差旅费7.7万元、维修(护)费19.9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3万元。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1.4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1.4万元。
采购项目明细:台式计算机3台。
(二)“三公”经费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共1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5年基本持平。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安排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
二、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有关规定,依据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向公民、法人提供特定服务的过程中,按照成本补偿原则和非盈利原则向特定服务对象收取的费用。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单位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包括:教育收费、社会公益机构接受的公益捐赠收入,以及幼儿园接受的捐赠收入等。
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十三、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按照《山东省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实施办法》和《山东省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实施办法》开支的公务出国(境)的培训费、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和其他费用。
十四、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十五、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照《荣成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和《荣成市党政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