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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成市水利局2016年预算公开

时间:2016年03月17日 00:00 来源:荣成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2016年水利局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荣成市水利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表01、收支预算总表

  表02 、收入预算表(功能分类)

  表03、支出预算表(功能分类)

  表0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功能分类)

  表05、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0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经济分类)

  表06-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表(经济分类)

  表06-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表(经济分类)

  表06-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表(经济分类)

  表06-4、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表(经济分类)

  表06-5、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支出预算表(经济分类)

  表07、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明细表

  表08、“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明细表

  表09、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10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经济分类)

  表11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三部分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荣成市水利局主要职能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起草有关水利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全市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水利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负责编制和调整完善城市供排水专项规划;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提出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负责市级水利资金和水利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有关水利价格、收费、信贷、税收的政策建议。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点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城市污水处理回用、雨洪资源开发利用等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等工作。

  (三)承担水资源保护和节约用水的责任。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河流、水库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地下水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发布雨情水情等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水资源公报。

  (四)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市防汛抗旱工作,承担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其他涉及防洪的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布局的防洪论证提出意见;负责重要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五)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河流、河口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按规定权限审查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指导防潮堤建设与管理;负责水利水电移民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田灌溉排水、村镇供水工作;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的建设与管理;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七)负责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和水生态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和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归口管理“四荒”(荒山、荒丘、荒滩、荒沟)的治理开发工作。

  (八)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部门间和各镇间的水事纠纷,受市政府委托协调处理市际间的水事纠纷;指导水利行政事业性收费征收管理工作。

  (九)负责重点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

  (十)负责组织重要水利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工作;负责行业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的监督实施;指导水利系统对外交流、利用外资、引进国(境)外智力等工作;指导水利宣传、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

  (十一)负责对城镇供水、污水处理公用事业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进行监督,组织实施城市排水许可及自来水水质进行检测,组织实施城区供水管网、污水排放管网等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管理。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荣成市水利局本年度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局机关预算、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荣成市水利局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主管部门:荣成市水利局

 

2

二级预算单位

 

 

荣成市水资源与水土保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荣成市八河水库管理局

 

 

荣成市河道管理所

 

 

荣成市后龙河水库管理所

 

 

荣成市纸坊水库管理所

 

 

荣成市湾头水库管理所

 

 

荣成市逍遥水库管理所

 

3

基层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

和重要事项说明

  一、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预算为218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169.5万元,基金收入20万元。

  2016年支出预算为2063.8万元,按功能分类科目:农林水支出2063.8万元。

  提取水利基金12万元。

  政府集中113.7万元。

  (二)收支情况明细

  2016年当年收入预算为2189.5万元,其中经费拨款899.6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500万元,其它收入769.9万元,基金收入20万元。

  2016年当年支出预算为2063.8万元,其中,行政运行487.9万元,水利行业业务管理1060.9万元,水资源安排的支出515万元。

  提取水利基金12万元。

  政府集中113.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6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063.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984.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449.9万元,水资源安排的支出484万元,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支出1050.9万元。

  2、项目支出7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38万元,水资源安排的支出31万元,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支出1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2016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支出预算情况明细

  2016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预算206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84.8万元,项目支出79万元。

  基本支出1984.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551.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3.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6万元,其它资本性支出4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共155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共356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共7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共4万元,用于办公设备购置支出。

  项目支出79万元,用于专项业务费支出72万元、维修租赁费支出7万元。

  专项业务费支出,包括:水库规范化管理维护费10万元,抗旱防汛防台风补助费25万元,移民办经费5万元,水利基层服务站培训费支出8万元,收费车辆费用18万元,水法宣传6万元。

  维修租赁费支出,包括:远程智能表控制设备维护费7万元。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基本支出采购4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3.1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安排0.9万元。采购项目明细:台式计算机7台,本级财力安排2.3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安排0.9万元;多功能一体机1台,本级财力安排0.8万元。

  市级专项政府采购1095万元,其中:购管材等1000万元,围网等50万元,防汛物资45万元;

  结余结转资金政府采购5万元。采购项目明细:台式计算机5台,支出2.5万元,机动船1艘,支出2万元,档案柜6组,支出0.5万元。

  (二)“三公”经费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共3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5.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35.3万元。公务接待费3.7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5年减少0.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1.8万元、公务接待费增加0.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缩支出。公务接待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程项目验收检查增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安排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

  二、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有关规定,依据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向公民、法人提供特定服务的过程中,按照成本补偿原则和非盈利原则向特定服务对象收取的费用。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单位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包括:教育收费、社会公益机构接受的公益捐赠收入,以及幼儿园接受的捐赠收入等。

  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十三、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按照《山东省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实施办法》和《山东省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实施办法》开支的公务出国(境)的培训费、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和其他费用。

  十四、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十五、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照《荣成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和《荣成市党政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荣成市水利局2016年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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