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荣成市商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表01、收支预算总表
表02、收入预算表
表03、支出预算表
表0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05、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06、支出预算总表(经济分类)
表06-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表(经济分类)
表06-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表(经济分类)
表06-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表(经济分类)
表06-4、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表(经济分类)
表07、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明细表
表08、“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荣成市商务局主要职能
主要职责
(一)起草商务领域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全市商务领域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对外贸易、外商投资、区域经济合作的发展趋势并提出改革与发展建议。
(二)拟订促进外贸发展方式转变的政策并组织实施;按规定负责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粮食、棉花除外)进出口计划及配额的初审和监督管理;指导监督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三)拟订机电产品进出口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据我市产业政策调整机电产品进出口结构;负责机电产品进出口申报、审核和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大型成套设备出口,组织企业开拓机电产品国际市场;监督、协调全市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工作。
(四)拟订技术贸易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科技兴贸”战略相关工作,承担高新技术产品贸易促进工作;指导管理加工贸易,按规定核准加工贸易业务;按规定负责两用物项、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和最终用户管理工作;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
(五)牵头拟订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地方综合应对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世界贸易组织相关规则、协议的咨询服务工作;组织协调涉及我市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及其他相关工作;指导、协调企业对进口产品发起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调查;建立市内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协助上级商务部门组织开展对外贸易壁垒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按规定承担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调查的相关工作。
(七)指导、管理全市外商投资工作;拟定全市吸引外商投资发展规划和政策;按权限核准和审核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组织指导外商投资促进工作。
(八)拟定全市“走出去”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境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依法初审、上报市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
(九)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和对外援助工作;管理、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审核上报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审核上报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按规定负责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审核、管理我市承办的国家对外援助项目,管理多双边及国外民间组织对我市提供的无偿援助和赠款项目(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我市赠款)。
(十)负责发展我市与有关国际经济组织、国外地方政府、友好省(州、县)、友好城市间的经贸关系,建立联系机制并组织开展相关工作;推进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合作。
(十一)承担境内外重大商务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办理外国商务人员来访邀请。
(十二)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和社区商业发展;制定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十三)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十四)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按规定对租赁、汽车流通、旧货流通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生猪定点屠宰场(厂)的设置规划,负责生猪屠宰活动的监督管理。
(十五)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规定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工作。
(十六)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荣成市商务局本年度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荣成市商务局机关预算
局属事业单位荣成市人民政府驻韩国办事处
局属事业单位荣成市外商投资服务中心
纳入荣成市商务局(局)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备注 |
1 | 主管部门(荣成市商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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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二级预算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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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荣成市人民政府驻韩国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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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荣成市外商投资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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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
和重要事项说明
一、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预算为119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91.5万元。
2016年支出预算为1191.5万元,按功能分类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56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625.1万元,。
(二)收支情况明细
2016年当年收入预算为119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1189.5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2万元。
2016年当年支出预算为1191.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66.4万元,主要用于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单位基本支出39万元;项目支出为197.4万元主要用于EDI入网费,招商引资专项业务费,政府采购,办公楼光亮工程等;市级专项33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商业网点规划30万元,代理招商及中介招商150万,海洋生物科技产业及中韩自贸区策划15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25.1万元,其中工资支出的为566.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中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共58.9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6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191.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参照下达表的项目)。
1、基本支出664.1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等。
2、项目支出527.4万元,主要用于EDI入网费、招商引资专项业务费、市级专项费用、政府采购及光亮工程。其中专项业务费182.3万元(EDI入网费10万,招商引资专项业务费172.3);市级专项 33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商业网点规划30万元,代理招商及中介招商150万,海洋生物科技产业及中韩自贸区策划150万元;办公楼安装照明设施11万元;政府采购办公设备4.1万元。
(四)支出预算情况明细
2016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预算119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4.1万元,项目支出527.4万元,(包括EDI入网费10万,招商引资专项业务费172.3,市级专项支出 330万元,采购支出 4.1 万元,办公楼光亮工程11万)。
工资福利支出共56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共58.9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共56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共4.1万元,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购建、物资储备、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拆迁补偿、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 4.1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4.1万元。
采购项目明细:台式计算机7台,电视机1台,扫描仪2台,碎纸机2台。
(二)“三公”经费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共110.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6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8.2万元,公务接待费29.4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5年增加35.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增加22.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5.9万元、公务接待费增加19.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招商引资工作任务加重,中韩自贸区发展需要多次往返日本及韩国。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加强管理,提前预定路线,减少多次派车,大型的公务用车采用租车的方式。公务接待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招商引资工作需要,加大对国内外的客商邀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安排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
二、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有关规定,依据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向公民、法人提供特定服务的过程中,按照成本补偿原则和非盈利原则向特定服务对象收取的费用。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单位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包括:教育收费、社会公益机构接受的公益捐赠收入,以及幼儿园接受的捐赠收入等。
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十三、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按照《山东省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实施办法》和《山东省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实施办法》开支的公务出国(境)的培训费、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和其他费用。
十四、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十五、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照《荣成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和《荣成市党政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