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荣成市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表01、收支预算总表
表02、收入预算表
表03、支出预算表
表0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05、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06、支出预算总表(经济分类)
表06-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表(经济分类)
表06-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表(经济分类)
表06-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表(经济分类)
表06-4、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表(经济分类)
表06-5、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支出预算表(经济分类)
表07、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明细表
表08、“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明细表
表09、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经济分类)
表11、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荣成市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及威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分析全市及国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监测全市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全市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落实宏观调控的政策建议;统筹协调经济和社会发展,研究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起草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负责汇总分析全市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研究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参与研究全市性的重大价格政策措施;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研究提出运用经济杠杆促进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组织实施经济体制改革试点的有关工作;提出推动非国有经济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建议。
(五)承担规划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市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外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以及审核、转报工作;安排市级财政投资的基本建设资金和投资计划;承担省重点项目建设调控资金管理的相关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及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按规定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标投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招投标的规定、办法和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具体范围、规模标准以及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对政府出资重大建设项目的工程招投标进行监督检查。
(六)推进全市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做好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全市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衔接平衡全市农村经济、工业、能源、交通、高技术产业、服务业等发展规划,并监督规划的实施,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发展新能源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全市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参与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政策。
(七)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情况,组织拟订全市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政策;负责提出全市区域经济联合与经济协作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负责组织拟订全市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承担全市县域经济发展的指导协调工作。
(八)承担全市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研究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衔接平衡、汇总编制全市国内外贸易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省下达的粮食、棉花等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按照国家拟订的战略物资储备计划,负责组织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编制粮食、棉花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市级储备计划;综合平衡全市各类重要市场的发展规划和总体布局,引导和调控市场。
(九)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全市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劳动就业、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政法、民政、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发展政策,研究提出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贯彻执行国家、省及威海市国民经济动员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的有关工作。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提出全市经济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组织拟订全市应对气候变化战略、规划和政策。
(十一)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服务业总体规划,研究提出全市服务业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组织指导有关部门编制服务业专项规划;负责衔接省、威海市有关服务业的规划,负责对服务业相关部门的组织协调和宏观指导;对有关服务业法律法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落实;调度分析全市服务业有关情况,研究提出解决重大问题意见和建议;研究提出多渠道增加服务业投入和扩大服务业就业规模的政策措施;协调指导服务业政策性贷款有关工作,管理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协调指导服务业重点示范项目建设,检查评估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
(十二)承担落实和推进荣成市蓝色经济区和高端产业聚集区发展战略的责任。承担市蓝色经济区建设的综合协调、指导监督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蓝色经济区发展总体规划,提出支持蓝色经济区建设、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和一体化发展的重大政策建议;承担市蓝色经济区和高端产业聚集区规划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三)综合管理全市的电力开发工作,研究、制定全市电力建设布局,制定全市电力发展规划。
(十四)负责管理全市项目咨询、论证和评估工作,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十五)负责全市粮食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服务。
(十六)负责全市物价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服务。
(十七)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荣成市发展和改革局本年度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局机关预算。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
和重要事项说明
一、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预算为41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14.3万元。
2016年支出预算为414.3万元,按功能分类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414.3万元。
(二)收支情况明细
2016年当年收入预算为41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414.3万元。
2016年当年支出预算为414.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14.3万元,主要用于发展与改革事务的行政运行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6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14.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349.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人员经费、综合定额部分、车辆燃修保险费、政府采购。
2、项目支出65万元,主要用于重点项目经费。
(四)支出预算情况明细
2016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预算41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7万元,项目支出65万元,采购支出2.3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共29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共35.9万元,主要包括: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共8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共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2.3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2.3万元。
采购项目明细:台式计算机4台,激光打印机2台。
(二)“三公”经费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共1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5年减少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1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控制公车运行费用和压缩公务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安排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
二、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有关规定,依据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向公民、法人提供特定服务的过程中,按照成本补偿原则和非盈利原则向特定服务对象收取的费用。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单位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包括:教育收费、社会公益机构接受的公益捐赠收入,以及幼儿园接受的捐赠收入等。
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十三、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按照《山东省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实施办法》和《山东省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实施办法》开支的公务出国(境)的培训费、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和其他费用。
十四、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十五、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照《荣成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和《荣成市党政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