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政办发〔2016〕56号
荣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16-2017年度城镇集中供热有关事项的通知
经济开发区、石岛管理区、好运角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市重点企业、成长型企业:
为切实做好2016-2017年度城镇集中供热工作,保障市民群众温暖过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供热时间。2016年11月中旬至2017年3月底,视天气情况将适时提前或延后。
二、收费时间。自10月18日起,用户可在各缴费点缴费,同时与供热经营服务单位签订供用热合同,明确双方权利、责任和义务;需办理暖气“开停封”手续的用户,要在10月底前到供热企业申请办理。
三、收费标准。本供热年度的供热价格、面积计算方式与上年度标准保持一致:1.居民住宅22.5元/平方米,办公及其他公用建筑25元/平方米。2.地暖、非地暖混合方式,其地暖部分30元/平方米,非地暖部分22.5元/平方米。3.对已安装供热计量装置且具备供热计量收费条件小区的用户,将试点运行“两部制”。各供热企业要全面采集热计量数据,积极配合市物价部门做好价格测算工作。
四、区域划分
(一)中心城区:由市热电燃气集团和长青供热有限公司分别负责。1.长青供热有限公司负责:(1)将军路以东,龙河以西,成山大道以南,河阳西路以北;(2)观海路以南,黎明北路以西;(3)河阳路、绿岛湖北岸、自在澜湾北路直至海边一线以南,八河水库以北。2.市热电燃气集团负责:中心城区内长青供热有限公司负责以外的其他区域。
(二)石岛管理区、好运角旅游度假区及俚岛镇、人和镇:由设在各区镇的供热服务单位实行供热。
五、缴费地点
(一)中心城区
1.市热电燃气集团供热区域缴费点:(1)市供热有限公司服务大厅(第一实验幼儿园南);(2)港华燃气公司服务大厅(云光北路58号、成山奥苑东南角);(3)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4)工商银行崖头分理处(振华商厦东侧);(5)工商银行市府分理处(东城国税局红绿灯北200米);(6)招商银行(成山大道阳光财富广场2号、中医院西);(7)中国民生银行(成山大道中段238号、原华联大厦);(8)建设银行开通电子渠道缴费,持建行卡用户可通过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网点自助终端等进行缴费。(注:小楼用户、办公用户和今冬首次开通的供热用户需到市供热有限公司服务大厅缴费)
2.长青供热有限公司供热区域缴费点:(1)华悦新城林家村委一楼老年之家;(2)新城一品北埠村委会;(3)鲍家庄村委会;(4)长青海世界物业;(5)崂山屯村委会;(6)南山社区居委会西侧;(7)海崖小区群众服务中心(28号楼东);(8)海邑长滩物业;(9)荣成市长青供热有限公司(宁家南路,宁家村东200米)。
(二)石岛管理区、好运角旅游度假区及俚岛镇、人和镇缴费点:各供热经营服务单位在相关区镇设立的收费服务大厅。
六、工作要求。冬季集中供热事关广大市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紧密配合,切实提高标准、保证质量,确保集中供热工作正常规范运行。一是要明确责任分工。市城建部门要牵头抓总,认真督导检查供热服务单位生产运行情况,切实提高供热质量和服务效能。市经信、商务、中小企业等涉企部门要立足职能、主动作为,经常性地走访市重点企业、成长型企业,保证企业生产用汽不受冬季供暖影响。市供电公司、水务集团要制订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备足抢修物资,保证供热期间正常供电、供水。自2016年10月18日起注水、冷运,至供暖期结束,各供热经营服务单位用于集中供热的用水价格按照《关于城区供水执行临时价格的实施方案》中规定的居民生活用水最低价格结算,免收污水处理费和排污费。二是要保证供热质量。各供热经营服务单位要按照“质量第一、服务至上”的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分工负责、定岗到人,狠抓应急队伍建设和实战演练,从体制机制上保证集中供暖不出问题;要加紧做好新建小区配套、设备检修、物资储备等前期工作,务于10月18日起开始注水、冷运和运行调试,11月5日前进行热试运(视天气情况可适时提前)。三是要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对民心网、民生110等社会信息平台反应的问题,市主题办要及时分办、销号管理。凡是涉及供热质量和供热价格等问题,市城建、物价等部门要依据自身职能,主动做好解释说明及督导落实,切实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各供热经营服务单位要以设立公开服务热线、开通微信公众号等有效形式,畅通与广大市民群众的沟通渠道,经常性地开展入户走访、满意度调查等活动,真心实意地为市民群众办好事、服好务。
荣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