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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成市金融工作办公室2015年度预算公开

时间:2015年03月24日 00:00 来源:荣成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荣成市金融工作办公室2015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荣成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2015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5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5年荣成市部门预算收支总表(表一)

二、2015年荣成市部门预算支出明细表(表二)

三、2015年荣成市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表(表三)

四、2015年荣成市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明细表(表四)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荣成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概况

一、荣成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金融证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省、市政府关于金融上市方面的工作部署;会同人民银行和金融监管部门研究拟定促进全市金融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汇总分析全市金融业的统计数据和运行情况;配合协助金融监管部门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

(三)负责国家驻我市金融监管机构和国有、股份制及外资银行、证券、期货、保险、信托、金融租赁、典当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公司、担保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及行业自律组织的协调服务,协调解决金融业发展中应由地方解决的矛盾和问题。

(四)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资本市场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省、市政府关于公司上市工作部署;研究拟定全市公司上市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五)协调指导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改制、股本变更,指导其规范运作,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参与策划、指导、规范企业资产整体上市及融资工作。

(六)负责指导全市上市后备资源培育工作,协调解决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七)协助省证券监管部门做好对我市上市公司的日常监管;跟踪监测全市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和运行情况,汇总分析相关统计资料;指导协调上市公司配股、增发等再融资工作;指导、规范上市公司并购、资产重组、股权交易等行为;负责制订企业上市有关扶持政策,并组织落实;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及时解决上市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促进全市上市公司发展的政策性建议。

(八)负责指导拟上市企业上市方案论证,负责协调境内外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监管部门与全市拟上市企业间的业务协调沟通及组织进行上市知识培训。

(九)负责指导全市原上柜公司过期红利发放、信息披露、年度分红工作;负责指导企业按照国家和有关部门规定,做好我市原上柜公司柜台交易关闭后的遗留问题处理工作。

(十)履行全市经济体制改革、企业改制职能,负责各级政府出台的经济体制改革政策方针的贯彻落实。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荣成市金融工作办公室设4个职能科室,分别为:综合科、银行保险科、证券投资科(体改监督科与其合署)。

三、部门人员编制

荣成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总编制人数10人,其中:事业编制9人,工勤编制1人;配备主任1名,副主任2名。


第二部分  2015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荣成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基金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荣成市金融工作办公室2015年支出总预算99.5万元,其中:“三公”经费预算6万元。

第三部分  2015年部门预算表

金融办预算公开.xls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安排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

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3、政府性基金收入: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 

4、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7、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按照《山东省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实施办法》和《山东省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实施办法》开支的公务出国(境)的培训费、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和其他费用。

8、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照《荣成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和《荣成市党政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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