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荣成市林业局概况
一、荣成市林业局的职责
(一)负责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起草林业规范性文件草案和有关配套政策,拟订相关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指导性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的调查、动态监测、评估,并统一发布相关信息;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二)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造林绿化工作。制定全市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拟订相关标准、规程并监督执行;负责造林、营林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承担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编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额,监督管理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承办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四)负责全市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森林、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与管理;拟订湿地保护规划,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组织、协调有关国际湿地公约在本市的履约工作。
(五)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荒漠化防治工作。拟订全市防沙治沙规划,监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组织、指导沙尘灾害应急处置。
(六)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提出全市国家、省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调整建议;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承担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省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审核、申报工作。
(七)负责国有林场、苗圃和森林公园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国有林场设立、变更的审核、申报和省级以上森林公园的规划、审核、申报;指导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与管理;指导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审核、推荐林木良种;负责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古树名木、珍贵树木和林业方面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
(八)承担推进全市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拟订全市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组织、指导和监督退耕还林工作。
(九)承担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专业森林扑火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和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承担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十)指导林业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负责管理市级林业资金并监督全市林业资金的使用;管理市级国有林业资产;审核重点林业建设项目;提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负责全市林业统计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林业系统科技、教育培训和外事工作;组织、指导林业产业发展和引用外资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荣成市林业局设4个职能科室3个站。分别为:办公室、审计科、造林绿化科、林政资源科和林业工作站、野生动植物保护站、干杂果技术推广站。
三、部门人员编制
荣成市林业局总编制人数41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政法编制10人,工勤1人,事业编制20人。
第二部分2015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荣成市林业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预算公共收入、基金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荣成市林业局2015年支出预算611.5万元,其中:“三公”经费预算11.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