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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成市科学技术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5年01月09日 00:00 来源:荣成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要求,现公布荣成市科学技术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等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荣成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rczfxxgk.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荣成市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荣成市伟德东路9号,邮编:264300,电话:0631-7562175)。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科技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等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着“规范、明了、方便、实用”的原则,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工作效能的重要举措,坚持以信息公开取信于民,突出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决策公开,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形式,稳步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全年,通过荣成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rczfxxgk.gov.cn/)和荣成市科学技术局网站(http://www.rcstc.gov.cn)、新闻媒体和公告栏等多种形式,发布各类便民服务、通知公告等服务信息219条,同时公开每周科技行政信息,按时发布科技行政信息,及时、全面、有效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积极受理和回复向我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公众提供了比较好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二、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每月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信息公开工作。在此基础上,适时调整充实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在保证一名专职工作人员的基础上,配备一名兼职人员,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严格工作制度。结合实际完善各项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对新进或新调整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要求按照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办事,及时将工作动态、群众办事指南等最新信息及其他符合公开原则的信息及时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4年,市科技局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综合运用文字、图像等方式,及时全面公开各类政府信息。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特别是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以及科技创新情况等方面的信息,以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和理解。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4年,市科技局认真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规定,各重点领域公开工作有序开展,科技创新、知识产权、抗震设防等方面信息公开得到大力加强,且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明显提升。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加大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力度。2014年,荣成市科学技术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9条,包括便民服务、业务工作等方面;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主要依托荣成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这个平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同时采用全时间、全业务咨询服务方式为企业提供方便。另外,还通过荣成市科学技术局网站及时发布科研单位相关信息,为我市企业产学研合作提供信息。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4年,荣成市科学技术局未接到企业及居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按照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荣成市科学技术局所有纸质公开资料全部免费,其他资料邮寄等费用根据情况而定,原则上予以减免。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荣成市科学技术局对形成的政府信息实现了依法、有序公开,未出现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具体工作中,荣成市科学技术局通过荣成市产学研平台,全时间、全业务回答公众咨询的各类问题。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接到上报相关公开信息后,荣成市科学技术局保密部门对拟发信息进行保密安全审核,在确认所提交内容为可公开内容后,再由信息公开小组专职人员对信息进行公开,形成了及时对拟定公开材料进行事前保密审查、事后监督检查,确保所有公开信息准确无误、符合要求的工作机制。

  十、所属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统一了信息公开发布渠道,局属各单位可以通过局机关网站平台发布信息,由局办公室对所发布信息进行审核管理,确保发布信息符合信息公开规定。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4年,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有待提升。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八日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2014年度)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219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04

     2.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15

     3.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1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3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5.其他形式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7

  (一)纸质文件数

7

  (二)电子文件数

7

八、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1

  (一)部门网站

1

  (二)区、镇(街道办事处)网站

0

九、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1

  (一)部门

1

  (二)区、镇(街道办事处)

0

十、查阅点接待人数

0

  (一)部门

0

  (二)区、镇(街道办事处)

0

十一、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十二、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
                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十三、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2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2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5

 

 

 

 

 

(注:各子栏目数总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

单位负责人:李明芬                        审核人:李明芬                      填表人: 王韶华   

联系电话: 7562175                                                 填表日期:2014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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