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由荣成市宁津街道办事处编制完成本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荣成”网站(http://www. Rongche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荣成市宁津街道办事处联系(地址:荣成市富甲路1号,邮编:264312,电话:0631—7341001,传真:0631—7341003)。
一、概述
2013年宁津街道办事处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办法》以及省、威海市有关信息公开的要求,不断增强公开意识、加大公开力度、拓展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渠道、巩固公开基础,较好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和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有力推动荣成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全年,通过荣成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rczfxxgk.gov.cn)和“中国荣成”门户网站(http://www. rongcheng.gov.cn)以及新闻媒体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发布各类政府信息180多条,为公众提供了比较好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二、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宁津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分工变化,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分管领导多次在会议讲话、文件批示中,要求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宁津街道办事处各科室也都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完善制度措施,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制度要求,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机制、申请受理机制和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档案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工作规程,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使政府信息以更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的形式向公众发布。
三、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积极开展网上问卷调查,有100多人参加了调查访问。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3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6条。从内容分类看,机构职能3条,政策法规5条,业务工作90条,其他信息98条。
目前,荣成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中国荣成”门户网站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构建起宁津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此外,2013年宁津街道办事处还通过政府公报、电视台、广播、宣传栏等其他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对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威海有关文件规定,对申请的受理、审核、处理、答复制度和办理程序做了明确规定,并明确了国家秘密和涉及国家秘密、依法受保护的个人隐私、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他事项等内容为不予公开事项。2013年,荣成市宁津街道办事处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按照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宁津街道办事处所有纸质公开资料全部免费,其他资料邮寄等费用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原则上予以减免。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荣成市宁津街道办事处对形成的政府信息实现了依法、有序公开,未出现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本照“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和“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的原则,在公开政府信息前严格进行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及时公开。
九、所属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积极推动学校、医院、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价格、质量、服务等领域,重点公开收费标准、办事结果、监督渠道等内容。
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3年,宁津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进展,但与上级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内容需进一步充实,信息发布的范围需进一步扩大,信息发布的规范程度需进一步提高。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2014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研究探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进一步修订完善公开目录,丰富公开内容,增加信息数量,增强公开及时性,更好地满足广大群众的知情权。
(二)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覆盖面。引导有关科室根据群众切身需求,增加有效信息发布数量,扩大信息公开范围。要抓住重点领域、重点内容进行公开,特别是行政事业收费、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房屋拆迁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
(三)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考评机制。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等工作制度,定期对各科室信息公开情况实施检查和评价,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四)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一方面搞好依申请公开服务工作。不断拓宽申请受理渠道,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细化受理、审查、答复等环节。落实信息发布协调制度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确保答复依法有据、及时准确。另一方面准确把握依申请公开工作范围。要结合工作实际,准确理解《条例》要求,对不属于公开范围、不属于本行政机关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将认定依据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让申请人理解、信服、满意,避免引起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