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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成市民政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3年01月28日 15:25 来源:荣成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荣成市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荣成市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荣成市明珠路69号;邮编:264300;电话:0631-7552673;传真:0631-7512187)。

一、概述

2012年,市民政局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监督检查,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尤其是民政部门直接服务的群众依法获取政务信息,推动全市民政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健全领导机构。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确定了工作人员承担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二是制定工作方案。对2012年信息公开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了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要求等。三是加强工作部署。召开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提出落实信息公开的具体措施。

(二)健全工作制度。一是进一步完善荣成市民政局信息公开制度,确保信息内容的真实准确。建立政务公开内容专项管理制度,对公开的信息进行监督。二是严格执行信息公开操作规程。明确主动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申请程序,不予公开的信息内容以及信息公开的监督方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三、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根据上级规定,市民政局做到了主动公开信息,按照公开的内容通过门户网站、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积极宣传民政工作,在各类媒体等刊物上发布信息100余条,提供低保、优抚、婚姻登记、社会组织等方面的政策宣传。

四、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市民政局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至目前,市民政局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2年,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取得新进展的同时,仍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信息公开的便民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在工作制度与机制上还有待进一步地建立健全等。2013年,民政局将继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推动信息公开为民政事业发展服务、为建立服务型政府机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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