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类型
荣成的家族是典型的以“五服”为标记的“九族”制。所谓“五服”,就是“斩缭”、“齐缭”、“大功”、“小功”、“缌麻”等五个等级的丧服,它按与死者血缘的远近来穿着,由此确立“高曾祖考身,子孙并重玄”为序的九族,亦即由本人高祖至本人玄孙之间九代血亲系统。
一宗一族,均有记载家族世系的家谱:家谱有两种,一种是图表式的,可以悬挂祭祀的称“家谱”、“影子”。装订成册,登记较详的称为“谱书”、“家乘”。谱书的纂修,一般为官宦之家或望族。境内员完整的谱书,当属《于氏家乘》及《隋氏谱书》。《于氏家乘》追及西汉,为郯城于定国之后,东迁斥山,冉迁文登、益都,支系、世次登载清晰。《隋氏谱书》工程浩大,历时二年。隋氏本为天津人士随元军南下授以官职,其中一支入籍山东。光绪年间为续修家谱北至天津、南至江苏各大支系齐集潍县,历时二年修出一部完整的家谱。境内姓氏大都在立谱时确定下世序用字。世序用字一般挑选吉祥的词,联成五言绝句,如“怀远光祉德,福禄庆荣昌,克己思积善,文武振家邦”。这二十个字用完后,可以另续二十个字。如崖头张姓,从十七世起用“锡福起华宗,从忠永寿同,存怀思继述,积庆效承明”世序用字一旦确守,宗族之内男子起大名时必须按字排辈,世序俗称辈分。用某字做辈则称犯某字,同辈人则称某字辈。
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以前,由于生产资料的限制和生产力水平的低下,家庭的生产功能优于生活功能。因此,人们崇尚大家庭。崇尚“五世其昌”、“四世同堂”,并登记在志书上加以倡导。所以,按世代不同辈分组成的大家族,如双亲子女两代家族成为境内的骨干家族。如果按婚姻关系构成的家族划分,也是以复合家族为主体的,清末民初兴起堂号,如广和堂、玉德堂等,不过,这些堂号的作用似乎不大,大多在正月十五写在灯笼上挂在门旁,或者写在口袋上、钱褡上,人们才知道有这么个堂号,至于富家,则把堂号刻成匾悬挂起来,平时自己或他人也多以堂号来称呼。普通人家自己也不称堂号,倒是外人根据方位、环境称他们“槐树底下”、“台子上”、“东井”、“西沟”等来得亲切、自然。随着生产资料私有制的解体,复合式的大家族开始动摇。特别是家庭变成单纯的生活单位后,单一家族比例越来越大,成为社会构成的主体。
称 谓
子女称父亲,书面或对人称“家父”、“家严”、“父亲”、“老爹”、“我们家老爷子”。口头称“大”、“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开始,逐渐叫“爸爸”,并成现在城乡的主要称谓。对别人的父亲则称“令尊”。
子女称母亲,书面或对人称“母亲”、“家母”、“我们家老太太”,口头称“妈妈”。对别人的母亲,则称“令慈”。
称祖父为“爷爷”,曾祖为“老爷”,高祖为“太爷”。
称祖母为“婆”,曾祖母为“老婆婆”,高祖母为“太婆”。近年亦有称“奶奶”、“老奶奶”、“太奶奶”。
父之兄书面称“伯父”,当面称“老爹”、“大爷”、“伯”。境内通常称父之兄年最长者为“老爹”,次之为“大爷”,再次之者为“伯”,或加齿序或加名。
父之弟书面称“叔父”,面称“叔”,或加齿序或加名以示区别。
伯父之妻书面称“伯母”,当面称“老妈”、“大娘”、“母”。叫“母”者或加以伯父之排行,或加以伯父之名以示区别。
叔父之妻书面称“婶母”,当面称“婶儿”。或加叔父之排行,或加叔父之名以示区别。
姊妹,统称“姐妹”,当面称“姐姐”、“妹妹”,或加排行或加名,以示区别。对别人的女儿则称令爱。
兄弟,统称“兄弟”。当面称兄为“哥”,或加排行。兄称弟为“兄”,或直呼其名。对别人的儿子则称“令郎”。
夫称妻书面称“贤内”、“贤妻”,对人称“贱荆”、“贱内”、“老婆”、“家里的”、“俺孩他妈”,近年则称“对象”、“爱人”、“夫人”,或称“老伴”。面称“孩他妈”,近年直呼其名。对别人的妻则称“令阃” 。
妻称大,书面称“夫”、“夫君”,对人称“男人”、“当家的”、“俺那一口子”,近年亦称“对象”、“爱人”。当面称“孩他爹”,近来则直呼其名。
妻称夫之父,对人称“公公”、“公爹”,当面称“大”、“爹”、“爸爸”。
妻称夫之母,对人称“婆婆”、“婆母”,当面则称“妈”。
妻称夫之兄弟,对人称“大伯子”、“小叔子”,当面称“哥”、“弟”。对其配偶对人称“妯娌”,当面称“嫂”、“兄弟媳妇”、“弟妹”。
妻对夫之姊妹,对人称“大姑子”、“小姑子”,当面称“姐姐”、“妹妹”。对其配偶随夫称“姐夫”、“妹夫”。
兄对弟之妻称“兄弟媳妇”、“弟妹”。弟对兄之妻称“嫂”。
祖父母称孙辈为“孙子”、“孙女”、“孙子媳妇”。
父母称子女为“儿郎”、“闺女”,最小的子女则称“老生儿子”或“老生闺女”。称儿媳妇则加儿名呼之,如“x x媳妇”或直称其名。
兄之子女,兄弟、姊妹、妯娌都称“侄儿”、“侄女”,
继母乃书面称呼,对人则称“后妈”,当面叫“妈”、“姨”、“婶”。前妻所生儿女与继母带来的儿女,对人称“隔山兄弟”、“隔山姊妹”,当面则称“哥”、“弟”、“姐”、“妹”。
家 务
作为社会最小细胞的家庭,家庭事务特别繁琐。在生活上要安排好全家人一年365天的用度。生产上又要安排好一年的农事安排及家庭成员的分工。儿女婚姻的缔结,红白喜事的应付,家族成员之间矛盾的解决还有社会上的交往等等,都需要有一个主事人作出决定,所谓“家有千口,主事一人”,这就是“家长”,俗称“当家人”。如果不是—个人统一家族的意志,让每个人都说了算,那真应了当地的歇后语“十五口人主事——七嘴八舌”,非乱套不可。荣成家族当家人的选择,封建色彩比较浓厚,带有世袭性质,都是长房长支担任。如果有了孙子,父亲便将“家长”的重任交给年富力壮的儿子,自己便升为“老太爷”了。如果儿子中途卒亡,则由长房长孙即所谓的承重孙来担任“家长”,其叔父辈不得染指,更不能动摇家长的权威。特别有趣的是“伙居”时,所有事务都由家长说了算。如果叔父辈偷卖上地,他所立之契称之为“私契”,不具法律效力。这从法律上维护了“家长”对家族财产的保护权。家庭内部的日常琐事,由主妇担任,俗称“内当家”。这个角色一般由婆婆担任。即使孙子当家长,只要婆婆身体硬朗,是决不自愿放弃这一职务的。这些人理家有经验,对家族的发展起着很重要的作用。境内有句俗话,“外面挣块板,家早丢扇门”,就是说内当家如果不善理财,男人怎样能挣也架不住她浪费的。所以,内当家的首要条件便是善于计划,善丁理财。
析 炊
俗称分家,过去,境内崇尚大家族,往往以“四世同堂”、“五世其昌”为荣。家族过大,必定导致矛盾容易激化,家长权威动摇,家庭难以维系。在这种情况下,解决矛盾的惟一方法就是“分家”。荣成分家除请族中长者主持、中人见证以外,老舅是必不可少的。没有老舅在场,即使分好也不算数。因此,将尊长、中人请到后,当面即将土地、房屋、财产及老人赡养等都要定在“分单”上写清楚。“分单”用红纸,几人分家备几份,新分各户和“中人”都在“分单”上画押:分单大体如下:“兄弟x x x、x x x等,勤惰不一,恐生嫌隙,兄弟商议,请到亲族,将祖父所积遗以及所置田产、钱财、树木、器具等项搭配均分……逐条开列明白,阄分之后,彼此照单管业,各立门户,永无争差,今立分单,各存一纸为据。”在“搭配均分”之后,详列分得房屋、土地所在、四至、数量、家具等,然后抓阄决定所得,并将地契、房契交割清楚。荣成分家由于时代不同,分法亦有差异。清代是以长子长孙为主要继承人,虽然地亩并不增加,但住祖居。兄弟俩分家,并不考虑各人的子女,只将家产一分两半,各执一半。从而出现一个十分有趣的现象,即哥哥家口少,弟弟家口多,分得的家产一样多。民国以后,父母疼爱幼子,多偏向幼子,以幼子住祖居。荣成有个规矩,谁住祖居父母跟谁过,其他儿子按分甲拨给吃粮、花费。老人不与儿子平分财产,也就不单独起灶,大多数也不轮流到儿子家吃饭。“养儿防老”。在境内影响颇大,因而出现“出继”与“过继”的习俗。所谓“过继”(亦称过嗣)就是指家族中没有儿子的户,可以从近支侄辈中“过继”一人为子。过继之后,一切称呼、礼仪、财产、继承、登谱等都以“过继”后的父母为主。过继与出继是族中大事,必须由族长主持“出(过)继”仪式,出继人的生身父亦须到场,并郑重地立下“过嗣单”、“出嗣单”。“过嗣单”格式略为:“立过嗣单人x x x,年残力衰,乏嗣无后,内不能壮家,外不能庆友,况支人宗,万不可抱恨于身后。今经亲族公议,次支一子,不得山嗣,惟xxx之子名分当嗣,身亦愿嗣,过房之后,家财产业,统归嗣子料理。养老送终,嗣子经营,别支不得差争。此系两家情愿,各无追悔。同囊出嗣单存照。”出嗣 ‘家亦应立单,以昭郑重:“立山嗣单x x x,长支无嗣,亲族公议,二支一子不当出嗣,以已x x x为长支之嗣,昭穆小紊,伦次攸宜,x氏亦属情愿。自嗣之后,成家立业,仍遵嗣母。养老送终,务敦人伦,于身本支无千。此系情愿,永无后悔。同囊出嗣单存照。”两份单上均应有亲邻、族长之画押及立单日期方为有效。尽管继单上注明“此系情愿,永无后悔”字样,但继来之子不尽孝道,横行霸道,有可能株连族人时,过继人可以提出“逐继”,即将立继单时的族人、亲邻及继子之生父请来商定,给继子部分财产“逐继”。两家同意后,将断单当众焚毁。荣成分家,在赡养老人上过去很少讲究,大都认为赡养老人是子女的义务,从不计较。遇有个别不孝顺的子女,族中长者会令其跪在祖宗牌位前加以训斥。如不悔改,父母可向官府告忤逆,忤逆罪名至大.甚下会杀头治罪。如果老兄弟俩已分居,只有一个儿子,又不愿过继他支时,可“一支两祧”,即两家各为这个儿子娶房媳妇,由儿子定期轮宿,各家媳妇所生子女归各家,以继宗祧。
认祖归宗
这是—种特殊认亲方式,认亲双方无血缘关系,根据某种需要采取的行动。这种事多发生在较大的杂姓村落,当一个同姓外来户入籍该村时,恐怕受人排斥或欺负,往往找同姓的坐山户家族,或主姓家族,要求认祖归宗,以受到大姓家族的庇护。要求认祖时,首先具礼遍拜族中长者,提出请求。族中长者研究并通知家族各支系,如同意归宗,则到祠堂焚香跪拜,由族长向列祖列宗报告认祖经过,并请求庇荫。—般情况下,提出认祖请求,在“五日年前是一家”的传统意识支配下,都会得到准许。同时,由族长与支系会商,一般安排归于末支,并给一个“字”即辈分,然后登记在谱书上。告庙之后,请求人应办酒宴答谢,请族中男姓家长参加,并到支系以内各家各户拜谢,谓之认亲。从此,请求人虽无血缘关系,亦 成为此家族之成员,遇到事故,族人应伸手相帮。
家 祭
祭祀祖先除三大冥节举行墓祭年祭甚为隆重外,平时则在家中祭祀。一些小村因无家庙,有些庙祭也在家里举行。早年的家祭,按每月的朔望日和先人的忌日,将先人的神主摆好,供桌上摆上祭品,家聿率领家属焚香、奠酒,行四叩首礼。祭毕,家主向家属们叙述先人行状,诏告子孙,永志不忘。这种祭祀过于繁琐,除大家富户或有学问的人家外,民间通常只在中元(七月十五)、中秋、冬至和祖先忌日举行家祭。没有家庙的人家,将庙祭活动也改在家里进行。中元祭祖于十四日的傍晚,除祭品外,陈列谷、麻,谓之“荐麻谷”,祭毕,将麻谷抛向屋顶,敬献给祖先,“系告秋成有象,无饥寒之虞”。以前,家祭必须读祭文。祭文的书写,受文化水平的限制各有差异。直到明朝才由洪武皇帝统一了民间祭祀先人的祝文:“维x年x月朔日,孝孙x x,阖门眷属告丁高曾祖考妣之灵曰:昔者相继鞠育子孙,怀抱提携劬旁万状。每逢四时,交代随其寒暖增减衣服,撙节饮食。或忧近于水火,或恐伤于蚊虫,或惧罗于疾病,百计调护,惟恐不安。此心悬悬,未尝安息。使子孙成立至有今日者,皆吾祖宗考妣劬劳之恩也。虽欲报之,莫知所以为报。兹者,节届春夏秋冬,天气将温热凉寒,追感昔日,不胜永慕。谨备酒肴羹饭,率阉门眷属以献。尚飨!”荣成县地受明代卫所影响较深,直至民国初年境内还流传这种祭祀。
除正常家祭外,遇有特殊事项均要举行家祭,如红白喜事等。结婚时,荣成行迎亲礼,即新郎去岳家迎接新娘,临行前,要朝拜宗庙,无宗庙的人家则在家拜祖,然后去岳家。到岳家必先至岳家族中家庙致祭,岳家族中长者陪同,拜告岳家祖先后,方可将新娘娶走。新娘娶回后,新郎与新娘—起同往家庙拜祭,谓之告庙,俗称认祖。丧事也要告庙。境内特别注重“吃百口饭”。实际上,这是真正意义上的家祭。人死后,灵柩前设幔前香案,供死者“灵牌”。“灵牌”为白纸或黄表叠成的筒状物,压平,宽约七厘米,长二十一厘米,上端两角后折呈n形,行文四行,自右而左竖写。第一行字数必须成双,其他三行则皆为单数。第一行写死者出生的年月日时,为使字数成双,可酌情在开头加“于”字,也可在末尾“生”字之前加“建”字,以凑成双数。中间一行字略大,写死者姓名行次等。如“显考x公讳x x行x享寿x x有x之位”。如双,则在位上加“灵”字。第三行下方写奉祀人名,如“孝子x x或男x x泣叩”。如果字数成双,则在泣叩中间加以“血”字。最末一行写死者死亡年月日时,死者年满六十或大于六十者,年月日时下面写“寿终”,不足六十者写“疾卒”:灵牌写好,用高梁秆折一支撑架,从下部插入,下端用一个小馒头做底座。出殡后,将灵牌移至常用的供桌上。每日三餐,均需在灵牌前供食,饭菜孬好不限,但需心诚,直至百日为止,俗称吃百日饭。过百日这天,将灵牌在坟前焚化。此后,以神主为常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