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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成市民政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2年01月26日 17:10 来源:荣成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现公布荣成市民政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八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1月1日起至2011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荣成市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荣成市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荣成市明珠路69号;邮编:264300;电话:0631-7552673;传真:0631-7512187)。

一、概述

2011年,市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由于领导的重视和各科室的努力,积极主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二、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根据领导工作分工,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多次召开会议,组织专项学习,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具体工作落实到人,形成了人人关心、支持和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良好局面。

(二)完善工作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装订成册,严格按照《条例》和《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社会评议、档案管理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则等相关规章制度,认真开展了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各项工作,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转。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1年,市民政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1年,市民政局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民政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1年,市民政局严格遵循“先审查、后发布,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了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既保证了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又保证了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安全性未出现泄密情况。同时,还建立健全了内部自查机制,定期进行检查。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市民政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整体上看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信息公开的速度及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下一步市民政局一是继续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学习与培训。二是进一步梳理各科室、各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和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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