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开>人事信息>人事任免

荣成市人民政府关于李君钊等工作人员任免职务的通知

时间:2010年12月31日 16:25 来源:荣成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荣成市人民政府

关于李君钊等工作人员任免职务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石岛管理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市重点企业:

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任命:

李君钊为市旅游局局长;

陈夕明为市畜牧兽医局局长;

毕振华为市口岸办公室主任,不再担任市食品工业促进局局长职务;

汤新光为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李新安为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

肖辉德为市红十字会会长,不再担任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刘英波为市食品工业促进局局长;

项福进为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市畜牧兽医局局长职务;

孙海模为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局长;

王国清为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局长;

栾德胜为经济开发区工业园管理办公室主任;

刘杰为石岛管理区建设环保局局长;

张威为石岛管理区审计局局长,不再担任市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林红光为王连街道办事处主任,不再担任市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张勇为天鹅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办公室主任;

王志文为市人事考试中心主任;

许胜为市风景园林管理局局长,不再担任市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规划管理处主任职务;

王旭东为市城乡建设局成山分局局长,不再担任市市政管理处主任职务;

杨军为市港航管理局局长,不再担任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隋鹏英为市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主任;

朱俊宝为市华星宾馆经理,不再担任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王元波为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局长,不再担任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主任职务;

王行伟为市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主任;

闫喜芸为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

连呈强为市革命烈士陵园管理处副主任,不再担任市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陈吉洪为威海工程技术学院保卫处主任,不再担任威海工程技术学院实习处副主任职务;

王卫建为威海工程技术学院校办企业管理处主任,不再担任威海工程技术学院学生处副主任职务;

龙新海为威海工程技术学院总务处主任,不再担任威海工程技术学院教务处副主任职务;

郭光远兼任市卫生局副局长;

张清华为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于培栋为市审计局副局长、主任科员;

崔国成为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主任科员;

宋业亭为市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

姜法荣为市财政局主任科员;

张建国为市财政局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市华星宾馆经理职务;

许振常为市司法局主任科员;

武仁海为市司法局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姜文杰为市城乡建设局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市城乡建设局副局长、风景园林管理局局长职务;

刘顺成为市城乡建设局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市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总工程师职务;

毕诗波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威海工程技术学院政工处主任职务;

夏刚毅保留正科级职级;

李强保留正科级职级,不再担任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副局长、主任科员职务;

姜元贤保留正科级职级,不再担任威海工程技术学院总务处主任职务;

张文进保留正科级职级,不再担任市专项资金管理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科员职务;

王泽强为市物价局副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市物价局副局长职务;

闫荣涛为市审计局副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市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王志良保留副科级职级,不再担任市华星宾馆副经理职务;

王作阳保留副科级职级,不再担任埠柳镇政府顾问职务;

王行军不再担任市财政局局长职务;

于新壮不再兼任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连业明不再担任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总经理职务;

王刚不再担任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局长职务;

毕大好不再担任市旅游局局长职务;

李先锋不再担任市口岸办公室主任职务;

鞠志强不再担任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职务;

陈志远不再兼任市红十字会会长职务;

卢荣俊不再担任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局长职务;

宋海波不再兼任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局长职务;

李尚强不再兼任经济开发区工业园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刘少伟不再担任石岛管理区审计局局长职务;

张宗涛不再担任石岛管理区建设环保局局长职务;

谭常柏不再担任王连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王立新不再兼任市人事考试中心主任职务;

毕见洋不再担任市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刘希杰不再担任市监察局派驻第一监察室副主任职务;

赵晖不再担任市经济合作局副局长职务;

刘晓全不再担任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职务;

连承殿、连诗斌不再担任市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王永芹不再担任市畜牧兽医局副局长职务;

商旭光不再担任市机关行政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刘策锋不再担任市口岸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王锡健不再担任市工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上述属提拔任职的干部试用期为一年。

根据上级要求,参照其他市区做法,供销社总经理、副总经理职务理顺为主任、副主任,不再重新履行任免职手续。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返回顶部
上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