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成市人民政府
关于李君钊等工作人员任免职务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石岛管理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市重点企业:
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任命:
李君钊为市旅游局局长;
陈夕明为市畜牧兽医局局长;
毕振华为市口岸办公室主任,不再担任市食品工业促进局局长职务;
汤新光为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李新安为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
肖辉德为市红十字会会长,不再担任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刘英波为市食品工业促进局局长;
项福进为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市畜牧兽医局局长职务;
孙海模为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局长;
王国清为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局长;
栾德胜为经济开发区工业园管理办公室主任;
刘杰为石岛管理区建设环保局局长;
张威为石岛管理区审计局局长,不再担任市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林红光为王连街道办事处主任,不再担任市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张勇为天鹅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办公室主任;
王志文为市人事考试中心主任;
许胜为市风景园林管理局局长,不再担任市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规划管理处主任职务;
王旭东为市城乡建设局成山分局局长,不再担任市市政管理处主任职务;
杨军为市港航管理局局长,不再担任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隋鹏英为市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主任;
朱俊宝为市华星宾馆经理,不再担任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王元波为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局长,不再担任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主任职务;
王行伟为市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主任;
闫喜芸为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
连呈强为市革命烈士陵园管理处副主任,不再担任市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陈吉洪为威海工程技术学院保卫处主任,不再担任威海工程技术学院实习处副主任职务;
王卫建为威海工程技术学院校办企业管理处主任,不再担任威海工程技术学院学生处副主任职务;
龙新海为威海工程技术学院总务处主任,不再担任威海工程技术学院教务处副主任职务;
郭光远兼任市卫生局副局长;
张清华为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于培栋为市审计局副局长、主任科员;
崔国成为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主任科员;
宋业亭为市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
姜法荣为市财政局主任科员;
张建国为市财政局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市华星宾馆经理职务;
许振常为市司法局主任科员;
武仁海为市司法局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姜文杰为市城乡建设局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市城乡建设局副局长、风景园林管理局局长职务;
刘顺成为市城乡建设局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市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总工程师职务;
毕诗波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威海工程技术学院政工处主任职务;
夏刚毅保留正科级职级;
李强保留正科级职级,不再担任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副局长、主任科员职务;
姜元贤保留正科级职级,不再担任威海工程技术学院总务处主任职务;
张文进保留正科级职级,不再担任市专项资金管理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科员职务;
王泽强为市物价局副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市物价局副局长职务;
闫荣涛为市审计局副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市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王志良保留副科级职级,不再担任市华星宾馆副经理职务;
王作阳保留副科级职级,不再担任埠柳镇政府顾问职务;
王行军不再担任市财政局局长职务;
于新壮不再兼任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连业明不再担任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总经理职务;
王刚不再担任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局长职务;
毕大好不再担任市旅游局局长职务;
李先锋不再担任市口岸办公室主任职务;
鞠志强不再担任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职务;
陈志远不再兼任市红十字会会长职务;
卢荣俊不再担任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局长职务;
宋海波不再兼任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局长职务;
李尚强不再兼任经济开发区工业园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刘少伟不再担任石岛管理区审计局局长职务;
张宗涛不再担任石岛管理区建设环保局局长职务;
谭常柏不再担任王连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王立新不再兼任市人事考试中心主任职务;
毕见洋不再担任市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刘希杰不再担任市监察局派驻第一监察室副主任职务;
赵晖不再担任市经济合作局副局长职务;
刘晓全不再担任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职务;
连承殿、连诗斌不再担任市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王永芹不再担任市畜牧兽医局副局长职务;
商旭光不再担任市机关行政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刘策锋不再担任市口岸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王锡健不再担任市工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上述属提拔任职的干部试用期为一年。
根据上级要求,参照其他市区做法,供销社总经理、副总经理职务理顺为主任、副主任,不再重新履行任免职手续。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